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《乐山高新区科创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的政策解读
一、政策依据和必要性
根据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〈四川省乡镇级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编制要点(试行)〉〈四川省乡镇级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备案程序及审查要点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川应急〔2022〕3号)、《四川省“十四五”应急体系规划》(川府发〔2021〕43号)、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〈四川省乡镇级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编制要点(试行)〉〈四川省乡镇级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备案程序及审查要点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川应急〔2022〕3号)、《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“十四五”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》(乐府发〔2022〕13号)、《乐山高新区“十四五”防灾减灾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起草和征求意见
2022年11月30日,我局发函征求了安谷镇人民政府,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,并采纳相关建议对《乐山高新区科创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进行了修改完善。12月7日,我局制订的《规划》经区级专家组论证评审,并出具了《乐山高新区高新科创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》区级专家评审意见,我局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修改完善,12月15日,再经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《规划》进行论证审查,一致同意通过评审。12月20日,我局制订的《规划》已经四川得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,认为我局《规划》无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情形,可按程序继续推进。2022年12月27日,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。
三、主要内容
制订的《规划》包括:总则、规划背景、规划目标、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、保障措施五个部分,《规划》为高新区从2021年至2035年应急体系建设提供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,规划了“应急管理建设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、自然灾害防治、应急设施建设、先进技术应用、共建共治共享”6类15项重点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