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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鲁芳、庞婉露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  乐高新产登公〔2024〕37号

发布日期: 2024-08-01 17:25     来源: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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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第1.8.6.5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4年8月1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(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),联系电话:0833-2596992。

继承人:鲁芳、庞婉露

被继承人:庞洪生

不动产权利类型: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

不动产坐落: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5幢1单元9楼4号、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58号

不动产单元号:511102006007gb10028f00070035、511102006007gb10028f00180272

最终所有权比例:鲁芳62.5%,庞婉露37.5%


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4年7月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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